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计划 > 文章正文
 
2008年中北大学(原华北工学院)国防生招生计划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中北大学 2008-5-9 11:06:58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合计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安徽

山东

河南

广东

重庆

四川

陕西

宁夏

总计

 

190

18

52

2

15

11

11

4

7

15

17

4

5

18

9

2

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

理工

50

6

13

2

3

2

2

2

3

3

4

1

3

4

1

1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理工

35

3

7

 

3

3

3

   

3

4

1

 

5

3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理工

50

2

14

 

4

3

3

2

2

3

6

 

2

6

2

1

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

理工

40

5

12

 

3

3

3

 

1

4

3

   

3

3

 

信息对抗技术

理工

15

2

6

 

2

     

1

2

 

2

       

          政策问答

          一、国防生是如何定义的,国防生与高校其他在校生有何区别?

          答: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定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发放,今后将随着高校学费、杂费和市场物价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并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国防生在校期间,在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学生全部课程内容相一致;在管理上,接受学校和驻校选培办的双重管理。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和规定的军政训练任务,达到培养目标,并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的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的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二)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9月1日)应届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1997]后联字第2号)

          三、你校如何招收国防生?

          答:2008年我校将从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陕西、宁夏等15个省范围内招收国防生190名。录取的国防生毕业后面向全军分配。国防生入学时要与军队、学校签订协议。在校期间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的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到部队可在指挥岗位或技术岗位工作,授予副连职中尉军衔,与同期毕业的军校学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在校期间除享受普通在校生的一切待遇外,还享受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四、报考国防生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时选择填报中北大学招收国防生的专业,填报国防生志愿工作在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对上线考生,由省军区系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报考国防生考生的政审与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工作同步进行。政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审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核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

          五、国防生的录取工作主要有哪些规定?

          答:政审、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报考高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提档分数线,才能参加国防生的录取。录取国防生必须在高校相应分数批次内进行。中北大学国防生与军队院校招生同批次提前录取,生源不足时,可在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或报教育部和总政治部主管部门批准后跨省调剂录取。

          六、填报国防生志愿对考生参加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报考其他高校的录取有无影响?

          答:没有影响。报考国防生的考生,不符合国防生录取资格,但其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录取分数线,且符合招生高校录取条件的,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并按有关招生规定参加报考专业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填报国防生志愿,不但不影响考生填报所有志愿的正常录取,而且使考生多了一次选择机会。

          七、被录取的国防生入学前后还有哪些要求?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选培办。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要组织对国防新生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约等情况进行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大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说明:国防生毕业后是现役军官,不同于人民武装学院为乡镇人民武装部培养专武干部的人民武装学员,也不同于为国防科技工业培养技术人员的国防工业定向生。

          咨询电话:0351-3942804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中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